南北朝时期度量衡量值混乱,隋统一全国后也统一了度量衡制。隋朝亡国后,李唐登上历史舞台。唐代度量衡制大部分承袭了汉代的相关内容,重量的计量单位为铢、两、斤,取消了汉代的石(120斤)和钧(30斤)。而同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,为了适应日常生活对于精准计量的要求,还出现了更小的“钱”和“分”,其中十钱等于一两,六铢为一分。
此外,南北朝之后还出现了“大小制”,在钟律、测影及医药金银等需要精细计量的行业使用小制,其他时候使用大制。由此可知,在茶叶的计量上,日常生活中主要采用小制,尤其是作为药用的时候。而其他时候,如缴纳赋税之时则采用大制,有《通典·食货志》记载“夷陵郡(贡茶二百五十斤……)”为证。
随着茶叶的普及和发展,散茶的出现使得宋代以后对茶叶称量的需求更为急迫。宋代基本延续了唐代的相关规定,但取消了大小制之分,计量单位主要仍为石、钧、斤、两、铢。而大型的茶叶计量,比如贡茶或茶叶买卖,仍用“斤”或“两”表示;日常生活中饮用时的茶叶计量单位则更多如药用,用钱或分来表示。